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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河道管理、水污染防治、农田水利…… 这些条例办法今日起施行

文章来源:央广网发布时间:2025-05-06

自2025年5月1日起

一批事关河道管理、水污染防治、

农田水利的

地方条例办法将施行

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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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


经黑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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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苏里江风光 图片源自新华社


条例明确了河道保护、治理、利用等相关要求和监督管理职责。其中明确,对河道管理实行名录制,河道岸线实行分区管理。河道治理应当尊重河湖自然属性,维护河湖自然形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划,兼顾上下游、左右岸,注重生态修复。河道利用应当兼顾河湖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和保护目标,有利于保障河道防洪能力、保持河势稳定和水上交通畅通,维护河湖良好生态环境。




《上海市海塘管理办法》


经上海市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通过,《上海市海塘管理办法》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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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海塘 图片源自上海水务海洋


新《上海市海塘管理办法》是基于1999年上海市政府施行的《上海市海塘管理办法》的修订版,新修订的办法在坚持海塘安全第一的前提下,遵循融合发展理念,增加了美丽生态海塘建设内容。同时,根据上位法规定,结合海塘管理实际,对海塘保护范围内的禁止行为及相关法律责任条款作了修订完善。




《湖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经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湖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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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江湘潭段 图片源自人民网


条例适用于湖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山塘等地表水体以及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针对湖南省实际,重点明确、细化了总磷污染防治、工业企业(园区)污染防治、重金属污染防控、矿井涌水(尾矿库)污染治理、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城乡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转运站(填埋场)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船舶(港口、码头)污染防治、黑臭水体治理等12项重点工作,并要求强化枯水期、汛期污染防治。




《广东省河湖长制条例》


经广东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省河湖长制条例》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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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汕头市莲阳河 图片源自南方+


条例立足广东实际,精准聚焦强化河湖长制工作的核心要求,围绕完善河湖长组织体系、明确各级河长湖长及河长制办公室职责、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社会参与和激励约束、建设幸福河湖、发展绿色水经济等多个关键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构建了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田水利条例》


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田水利条例》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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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县板房沟乡合胜村节水耐盐碱谷子地 图片源自天山网


条例主要对机构改革后和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从农田水利规划编制、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农田灌溉和排水及其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地方特色。主要内容包括明确政府和部门职责、加强农田水利规划和工程建设、强化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维护、规范农田灌溉与排水管理、完善农田水利保障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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