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集团公司法治企业建设工作方案,天水水务集团通过强化法治合规管理建设,逐步实现了从“事后补救”到“事前预防”的重要转变,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夯实根基。
天水水务集团坚持“业务谁主管、合规谁负责”原则,推动合规管理从“事后补救”向“事前预防”转变。一是压实业务部门“实质合规首责”,要求各职能部门、子公司在制度制定、合同洽谈、决策酝酿阶段,同步开展业务实质合规自查,重点审查是否符合行业政策、集团战略和内部管理要求,并形成《合规审查表》作为报审必备材料。二是明确审计风控部“程序合规监督责”,充分发挥其在内部合规管理流程中的监督作用。三是强化法律顾问“法律合规专责”,外聘律师团队,聚焦主体资格、法律条款、风险防控等核心要素,对重要制度、经济合同实行“法律意见书+风险提示函”双轨制审查。今年以来,公司累计收到各部门、各子公司提交的合规审查表78份。
在制度审查方面,建立“年度制度审查清单”,推行“业务部门初审-审计风控部程序审-法律顾问法律审-党委会前置审议 -董事会、总办会审议”五级联审机制。截止目前完成《工资总额管理办法》《法律合规审查工作机制实施细则》等53项制度审查。
在合同管理方面,将审查流程嵌入合同起草、审批等重点环节,实行“部门实质审+风控部合规审+法律顾问专项审”三级联审,2025年累计审查经济合同25份。
此外,天水水务集团明确规定重要规章制度、所有经济合同、重要经济决策100% 履行法审程序,并通过监督检查,将合法合规审查未行、已履行但未能有效防控风险作为重点纳入综合考评和经营业绩考核,进一步压实合规管理责任。
下一步,天水水务集团将持续完善合规管理体系,不断提升合规管理水平,保障公司高质量发展。